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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骑行自行车横过道路未下车推行 被撞还要担责

2024-05-23 03: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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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11时57分,张某骑行二轮自行车,在灵武市大羊其村二队村部老年活动中心门前处由北向南横过道路时,自行车左前部与沿33乡道灵武段由东向西驶来的马某某驾驶的宁AX****号轻型栏板货车前部剐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

  当事人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双方当事人都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两人承担同等责任。

  驾驶机动车途径村庄路段,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过巷子路口时,要留意车辆、行人、牲口等,确保安全通行。

  1、在农村道路驾车,请注意观察路况,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要超速行驶。弯坡路段请勿违法超车,违法占用对向车道逆行,经过村庄、路口、转弯处要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2.在农村坑洼、碎石等障碍物较多的道路驾车,行驶速度不能过高,否则车辆振动加剧,不仅造成车辆机件损坏,而且直接威胁行车安全。遇到路口、村镇时更要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3.农村道路隔离设施和人行道较少,时常有行人横穿公路。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集中注意力,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4.农村道路坡陡、弯急、路窄,驾车时应与路侧保持安全距离,控制车速,切勿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占道行驶,遇视线不良路段时要及时鸣喇叭,做好停车避让准备。

  5.行经农村道路,应牢记安全驾驶。出行前要提前熟悉路况,途中注意观察,看到“村庄”标志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发生危险。

  6.农村地区公路等级较低,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在农村道路驾驶时,请注意路况变化,临近弯骑行、坡路段时,要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提前采取制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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